本来以为是处理一件普通的交通事故,没想到,在处理过程中,事故车辆突然起火了。交警市北大队辽宁路中队民警在一次执勤检查中,就遇到了这样的突发事件。
交警市北大队辽宁路中队民警周旭:9月20号下午两点钟,咱们辽宁路中队按照大队统一部署,在新冠高架陵县路下桥口,对过往车辆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当检查到2点50分左右时,突然发现受检查的车辆出现断流,他们就往桥上一看,发现在新冠下桥口的位置有两辆车停在那,当时民警和协警怀疑这两辆车是不是存在有酒驾的问题,可能远远地看见民警在查车,就停在那儿准备掉头。
远远发现两辆车存在异常情况,执勤民警立即驾车前去查看,到了现场发现,这两辆车是刚刚发生了碰撞事故。一辆白色电动轿车的网约车,从后面撞上了一辆面包车。
交警市北大队辽宁路中队民警周旭:后车的左前和前车的右后撞得都变了形,另外后面的网约车已经横在了马路上。
好在是在市区车速不快,事故双方车辆上没有人员受伤。正当民警了解情况时,网约车驾驶室内突然冒出白烟。
交警市北大队辽宁路中队民警周旭:看到这种情况,民警和协警都非常着急,因为我们知道,汽车自燃以后,会蔓延的很快,我们的协警赶紧从车上找出来我们自己的灭火器,对这个着火的位置,这辆车着火的位置进行喷灭。
两分钟后,执勤民警就用灭火器将起火点扑灭,确定不会复燃后,开始疏导路面交通,引导车辆有序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