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青岛市医疗保障局传来利好消息,将进一步提高参保居民门诊保障水平。自明年1月1号起,居民医保参保人在社区医疗机构的门诊大病超限额部分,给予报销30%;同时提高普通门诊医疗报销比例。此次调整预计每年可为参保居民减负2000多万元。
市民刘先生的岳母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每月仅药费就要花费数百元。今年6月份,刘先生为老人在一家社区医疗机构办理了门诊大病,每次拿药可以享受80%的报销。刘先生说,高血压单病种,一个年度最多可以报销3500元。政策调整之后,对居民医保参保人的保障将更有力度。
政策规定:对参保居民在社区医疗机构(含一级医院)的门诊大病超限额部分,给予30%的报销。据了解,此前门诊大病超限额部分,只有参保职工可以报销。政策调整之后,居民和职工可以享受同等待遇。
居民医保待遇提高的同时,筹资标准也相应提高。政策调整后,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30元。2020年度青岛各级财政全年预计增加补助1.46亿元。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其中,一档成年居民每人每年增加32元,达到462元;二档成年居民和少年儿童,个人增加40元,达到395元;大学生每人每年增加15元,达到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