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妈妈们面对的压力是多方面的。市民季女士就给我们打来电话说,自己是位新晋宝妈,怀孕和哺乳期间的休息时间,都符合相关规定。而且,季女士很热爱自己的工作,就连孕期医生建议她在家休养,她都没听话。可季女士就职公司的一些做法,却让她有点寒心。
季女士今年30岁,在胶州市桃里路上的一家外企担任日语翻译工作。去年1月份,季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
季女士说,得知了领导的态度后,她也没再坚持。除了每月定期去医院孕检,其余时间一直是正常工作,直到孩子出生。
季女士说,休产假休到三个月的时候,单位让她回去上班,她也有此打算。不过在带孩子检查时,医生建议早产儿营养一定要跟上,建议她坚持在家纯母乳喂养一段时间,于是,然后她就跟领导提出在家继续休完这158天。去年12月17号,休完产假后,季女士就回公司上班了。可上班一周接到了关于调整岗位的通知。
季女士表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注明,她在公司从事的是“日本业务”。所以她认为,去车间从事印刷、包装等工作,与劳动合同并不相符。此外,季女士告诉记者,往年的这个时候她已经收到了上一年的奖金。但2018年的奖金,她却一直没拿到。
12月24号,季女士向胶州市劳动监察部门提出了劳动仲裁。那么,事情是否真如季女士所说?所谓的“岗位调动”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随后,记者来到了季女士工作的青岛桃里包装有限公司。
由于当事公司不接受采访,双方之间的矛盾到底是什么情况我们不得而知。其实,孕育一个新生命本是件幸福的事。可类似“某单位拒招生育期女性”、“要求签订计划怀孕协议”、“用调岗排挤怀孕员工”等负面消息却让人窝心。当处于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三期”女性,遇上了合理权益被侵犯,她们能做点什么呢?继续来看。
在网络上搜索孕期权益被侵犯,各个城市的案例比比皆是。某幼儿园出台“排队怀孕”制度,一女教师因“插队”怀孕,被单位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聘;来自西安的池女士怀孕后想再坚持工作几个月多挣点钱,可没想到,被领导以状态不好为由劝退了。而这些做法,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而在三期女性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案例中,还有一类比较有代表性,就是工资、奖金被克扣。例如胶州季女士所说的孕检请假被扣钱、上一年度奖金未发放,律师也给出了专业解释。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女职工在三期期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女性的尊重程度,反映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中国计生协会近日曾表示,今年要着力解决群众“不想生”“不敢生”的问题,而“三期”女性的合法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或许应该是其中最该突破的问题之一。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制定规范,广大企业也严格遵守,别让这些新妈妈们寒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