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咱们青岛有一起类似的商标被抢注案件。市民纪先生从事马桶维修10多年了,一直用“马桶医生”这个品牌,在市场上小有名气。而最近,为了继续能使用这个品牌,他却不得不到法院起诉,证明自己没有侵犯他人的商标权。
凭借多年积累的技术经验,纪先生的客户越来越多,“马桶医生”的名字也越发响亮,但总认为自己是小本生意的纪先生一直没有进行商标注册。而从2016年起,纪先生接连收到另一位同行发来的通知,对方禁止他再以“马桶医生”为名经营宣传。
记者了解到,“马桶医生”商标最早申请时间是2009年,在2010年注册完成,2017年被申请转让,目前商标持有人的确是张先生,但他取得这一商标的时间明显晚于纪先生使用“马桶医生”的时间。不久前,纪先生将张先生起诉到法院。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法官介绍,对像纪先生这样的“草根品牌”,虽然这一规定可以起到一定保护作用,但长远来看,还是应该及时注册商标,守住辛苦换来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