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出门,只需要一部手机,消费、乘车、坐地铁,都可以扫码支付。非现金支付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无限方便。但与此同时,一些商户拒收人民币也给部分消费者带来了不便。7月13号,央行发布公告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现金。
在市北区延吉路上一处停车场的出入口,一块写着“微信和支付宝付款不收现金”的标识牌被放在显眼的位置,在出口的闸机上还写着“扫码机付款”字样。进出车辆也都是通过扫码来支付停车费。当记者询问能否现金支付时,被出口处的工作人员一口回绝。
有直接拒绝的,也有变相拒绝的。在市南区漳州二路的一家饮品店里,虽然工作人员表示可以用现金支付,但在最后付款时,工作人员却以没有零钱为借口,再三劝说记者用手机支付。
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在受访的三万多名消费者中,有超过三成反映在过去一年中经历过“拒收现金”。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后也发现,像这种被直接拒收现金或者以各种理由拒收现金的现象的确不是个例。
近年来,不少第三方支付机构掀起一轮又一轮的补贴大战,大力推广“无现金”社会,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曾先后推出“8.8无现金日”和“无现金周”等宣传口号。有数据也显示,截至去年6月份,在线下购物时使用过手机网上支付结算的比例达到61.6%,用户规模达4.63亿。在消费者看来,无现金在给生活带来了便利,但也给部分人群带了不便。
对此,央行在7月13号发布公告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已任何形式拒收,而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有专家表示,消费者被拒收人民币现金,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