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这世界上最难开的口就是找人借钱。可是有的人却不这么想,一张口还不是个小数目。市民尹女士今年就碰上这么一位,一借就是几十万,借钱的人还是她的男朋友。为了帮男朋友,尹女士不惜用自己的房子作抵押。可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位男朋友拿到钱之后,却玩起了失踪。
记者见到尹女士的时候,她正在为筹措下半年的借款利息而发愁。近两个月,她为了寻找失联的男朋友程某,几乎没有什么收入,眼下根本拿不出这笔利息钱。尹女士说,她和程某是今年年初在网上认识的,很快程某就对自己展开了的追求。
尹女士曾经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看到程某对孩子好,她心里很感动就接受了对方。可是两个人交往才一个月,程某突然找尹女士借钱,一开口就是45万。
很快,程某通过财务公司的业务员找到了一位借款人,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尹女士位于李沧区福临万家的一套商品房办理了抵押手续。就这样,尹女士借到了45万元,而根据约定,一年的利息加手续费就要九万多元。随后,程某给尹女士写了一张借据,并承诺在2018年6月18日将钱还清。尹女士便将钱分笔给程某转了帐。
尹女士如此信任男友,可是程某最终还是辜负了她。今年8月份开始,尹女士就联系不上程某了,电话停机,微信留了一句“你不用找我,我在广州,我会把钱还给你的”之后,就屏蔽了尹女士。几天前,当时介绍借款的中间人找到尹女士,通知她一定要按期归还本金和利息。
现在尹女士面临两个选择,要么立刻卖了房子,还清本息,这样自己还能留下几十万。要么等借款人起诉自己,如果败诉抵押房产就要被拍卖。
要想保住房子,就必须先找到程某。无奈之下尹女士只好去找程某的父母,可是没想到,程某父母已经搬走。
与此同时尹女士发现,程某在城阳某农贸市场外的机车俱乐部也已经是人去楼空。据市场负责人介绍,这个机车俱乐部八月份就已经退租了。对于自己这位借了钱就玩失踪的男朋友,尹女士彻底没了招。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尹女士和程先生之间,行使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尹女士也履行了出借义务,如果在借款期借满之前,程先生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尹女士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诉诸于法律,要求程先生偿还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并承担违约的赔偿责任。”律师表示,尹女士借给程先生的钱是从第三人债权人处借款所得,并且用自己的房产进行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权合同。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无法偿还本金及利息,尹女士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与人之间最珍贵的就是信任,而程某却将尹女士的信任如此践踏,实在是不应该。现在尹女士被逼到了进退两难的境地,不知道她会不会为自己太轻易相信别人而感到后悔。好在事情现在还没到无可挽回的地步,因为两方的还款日期都是到明年的六月份。希望程某能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承诺,将借款的本息按期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