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栾女士,因为贷款的事,和一家网络公司闹得很不愉快。她本打算贷款开家理发店,没想到不仅这钱没贷下来,自己还搭进去不少钱。
说起自己的贷款纠纷,栾女士很无奈。她一直想开一家理发店,今年8月初,栾女士看到一家理发店要转让,就想接手,但是转让费栾女士还缺40万。
8月18日,着急用钱的栾女士跟朋友介绍的网络公司签订了一份会员服务协议。协议约定,乙方网络公司要在8月25日之前,帮助甲方栾女士向银行贷款40万,栾女士则要为这家公司支付网站建设费。
然而直到协议约定的最后期限,这贷款也没下来,栾女士要开理发店的梦想成了泡影。
协议上约定:在甲方资料真实齐全且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工作的,如果在递交贷款申请后60个工作日后,没有任何一家金融机构愿意发放贷款,在此情况下,甲方终止合同,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相应的网络建设费。为了要回这笔钱,栾女士没少费周折。
那么事情是否如栾女士所说?如果属实,为何这15000元钱,一直没有退还呢?记者随后跟随栾女士来到了这家网络公司。公司负责人表示,是栾女士的个人原因导致贷款没有办成,他们并没有违约。
至于究竟是什么资料不齐全,栾女士哪里不配合,这位负责人一直没有说明。对于公司负责人的说法,栾女士坚称自己并没有违约。那么,这起贷款纠纷,究竟谁是谁非?对此,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栾女士与网络公司之间签订的会员服务协议,合法有效。
网络公司最后表示,下周三之前给栾女士一个满意答复。希望这次双方能够真正的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