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虎毒不食子。然而最近,广州越秀区宣判了一起杀人案。83岁高龄的黄某某,杀死了自己照顾46年的智障儿子。很多人都说,这是“因爱杀人”,让人不胜唏嘘。可是,养育一个智力有障碍的孩子,最后只有杀死他,这一种解决办法吗?
今年5月9号,被告人黄某某,在自己家里,将事先准备好的60粒安眠药,喂给自己的孩子,然后用棉垫捂住他面部,再用丝巾勒住脖子,致其死亡。同日,黄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这是一个83岁的母亲,对46岁儿子进行的谋杀。46岁的儿子,出生就被确诊大脑发育不良及软骨症,不会说话,生活不能自理。46年来,是当妈的寸步不离,把他拉扯大,现在,她又亲手把儿子杀死。杀人动机是,照顾这样一个儿子很辛苦,自己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担心自己先他离世。因为我爱你,所以我杀你。这个理由,大多数人都接受了,一个显然的原因是,这位8旬老人照顾智障儿子,已经40多年,她是爱自己儿子的。但现在身体越来越差,她无法想象如果没有自己照顾,以后儿子该如何生活。
大多数人对这出人伦惨剧,只能长吁短叹,不忍苛责。法律也给了这位母亲最大的理解,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理由也很充分:主观恶性不大,是自首,认罪认罚,而且犯罪时已满七十五周岁。
判决没有争议,但有两个细节值得关注。首先,老人还有一个大儿子,也就是这个46岁的小儿子,还有一个亲哥哥。那么即便母亲不在了,这个智障儿子也不是从此就孤苦伶仃了,他还有哥哥啊。不过做母亲的却认为,她不能把一个那么重的责任给大儿子。这一点,是很多人不能理解的。不愿意大儿子有负担,就把小儿子杀了?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本质上,这位母亲更爱他的大儿子,他杀死小儿子,不是给自己解决后顾之忧,而是给大儿子解决麻烦啊。
我们现在细论,让大儿子照顾智障的弟弟,真的很麻烦吗?居委会工作人员在出庭作证时表示,对这个小儿子,残联会定时发放残疾金,平时也有义工上门帮忙,那么大家想想,即便以后当妈的不在了,让大儿子帮忙照顾,并不是负担很大,起码经济上不成问题。而且,被害人也就是小儿子,是符合入住福利院条件的,工作人员曾多次询问过母亲的意见,但做妈妈的,始终不放心其他人照顾,怕照顾不周,拒绝让小儿子住福利院。这怎么说呢,假设,这母子二人相依为命,没有其他直系亲属,社会上也求助无门、没人管,那么母亲走出杀子这一步,逻辑上更好理解,但是以我们所掌握的家庭情况看,不用非走这一步啊,他们有其他的选择啊。
其实我们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对于一个智力有障碍,生活无法自理的人,也许母亲的照料是最无微不至的,即便换了哥哥照顾,很可能也达不到母亲的水准。但是,生活是无法完美的,即便像我们这些正常的普通人,生活中也常常有委屈有失意,要求一个智力有障碍的人,生活处处顺心如意,注定是不现实的。社会救助机构当然比不上母亲的照顾,但它从来不是最优解,而是一个托底方案。这个方案存在本身,就是为了避免出现生母杀子的悲剧。可惜的是,有大量像黄某某这样的父母,对社会救助不信任,宁愿自己含辛茹苦地拉扯,让很多父母把智力残疾的孩子,视作了自己的附属品,除了我自己,谁都拯救不了他,那么如果我要死了,孩子也最好一起死。慈母杀子案,今天说的这个事情不是个例了,我想只有重拾对外力救济的信心,才能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