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上路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更不能有侥幸心理,一时逃逸,总有被抓住的一天。日前,在城阳区就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件,交警只用四天就将逃逸司机抓获。
7月16日上午,城阳区迎宾路上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件,一辆面包车将一位骑自行车的老人撞倒致死后逃逸。民警赶到现场时,肇事车辆已经不在现场,被撞者为一名年近七旬老人,因伤势严重当场死亡,被撞坏的自行车后轮凹进,附近路面上散落着车辆大灯碎片和一个雾灯,路右侧护栏上有三十多米的划痕。
由于肇事车辆的车型在有关部门登记的数量较多,排查难度很大,办案民警及时调整办案思路,兵分多路,对逃逸司机和肇事车辆展开排查。
据了解,肇事车辆司机韩某今年41岁,家住市北区,当天早晨驾驶面包车从市北赶往流亭机场途中将骑车老人撞倒,怀有侥幸心理的韩某没有下车对老人救助,直接驾车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特别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后果,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刑法》还规定,犯交通肇事罪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隐藏或遗弃,致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