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判决书在我们的印象里,可能是严肃、刻板的。但近日,江苏泰兴市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却在网络上火了!
今年6月27日,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布了《黄某甲与王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在判决书的正文中,对案情的介绍和当事人的诉求,都是按照司法文书的语言格式书写的,但到了"法庭意见
"部分时,"画风"突然一转,变得"诗情画意"起来。
判决书中的“法庭意见”部分,以辛弃疾的词句开篇,指出两人有一段美好的过去。紧接着,用讲道理的方式,规劝双方当事人应努力拯救婚姻。
最后文书回归庭审现实,判决双方"不准予离婚"。
面对网络上的争议,审判员王云也有自己的看法。
那么,这种"以情动人"的判决书,到底合不合乎法律规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