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的一位女婴,4年前由于患上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送医救治,术后鼻翼缺失,其父母称无力支付高额医疗费而将其滞留在医院,医院无奈告上法庭,判决结果要求父母接女婴回家。但4年过去了,小女孩依然滞留在医院。
2012年3月13日,女婴小华身体出现高烧、全身皮肤瘀斑,随后被父母紧急送到广州市妇幼门诊急诊。经过诊断,小华患的是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随后被转到儿科重症监护室进行治疗。经过近十天的抢救,最终小华的病情趋于稳定,不过鼻子出现缺失。
2012年5月4日,医院打算将小华转神经内科康复治疗,但其父母拒接转科和陪床照顾;出于安全考虑,最终小华被转返儿科监控室继续监护,一住就是一年多时间。在重症监护室,小华学会了吃饭、走路,甚至将这里当成了家。
2013年,医疗中心组织多次组织专家会诊,均认为小华原发病已经治愈,达到出院标准,建议在12到18岁后再进行整形外科手术。
随后,医院多次将小华送回父母家,但父亲多次拒绝接回。原因是对医院的治疗存在质疑,同时无法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最终双方经过法院调解,法院最后判决父母应切实履行对小华的监护责任,将她接回家。但直到现在,小华被转到广州市南沙区妇幼保健院,依然没有看见父母的身影。
小华的父亲说,自己在2014年就没有固定工作,平时打散工,收入很不稳定,去年5月,妻子又跟他离婚,而且他感觉小华有精神问题,担心自己照顾不来,所以不敢接小华回家。
【视频未经版权方允许,不得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