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通告加强秸秆禁烧工作  16-09-26     视频长度: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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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农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联合发布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告,在全市依法确定的秸秆禁烧范围及时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通告强调,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秸秆禁烧列入对城阳区、黄岛区和四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奖惩内容,并与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等挂钩联动,对镇(街道)工作不力造成大面积焚烧秸秆的有关责任人将给予严肃处理。对不听劝阻,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由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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