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天起,《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对常见的自动售水机等现制现供水的经营单位,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等。近期,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对全市14家经营业户的40台现制现供饮用水设备的出水水质进行了抽检,结果19台不合格。
抽检不合格的经营业户有:青岛海派净水设备有限公司、四方清浪净水设备经营部、青岛建东伟业商贸有限公司、青岛浦康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青岛伟康德商贸有限公司、青岛艾尔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海圣泉商贸有限公司、青岛祺家净水有限公司、市南区祥源居信息服务经纪事务所、秦芝国、蔡向阳,采样地点涉及理工大学家属院、伊春路万科蓝山小区、长沙小区等多个居民生活区。不合格指标均为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超标。
本次监督检查发现,部分经营者卫生责任意识差,疏于卫生管理,自动售水设备存在出水水质不合格、水质监测不到位、水质处理器材更换不及时,设备周边环境脏乱、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不能提供设备及滤芯的卫生许可批件等多类问题。另外部分经营者夸大净化水功效,使用“矿化水”、“活氧水”、“富氧水”、“活化水”等暗示或明示具有医用、增进健康性能或具有疗效作用的词汇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同时检查还发现部分售水设备经营者不明,卫生安全无从保障。
针对不合格情况,执法人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经营者对抽检发现水质不合格的售水设备停止供水,待整改、复检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