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16-08-05     视频长度: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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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通知,我市从7月1日起执行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950元上调至1000元。

这次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综合考虑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等因素。目前,失业保险金标准已形成动态调整机制。从2007年到2016年,我市已连续10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