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意见》提出了我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目标:通过三年努力,以创新、服务和海洋为特色的新型经济结构初步建立,城市经济总量、发展质量和人均均量同步提升,发展健康度保持同类城市前列。争取到2018年,全市“僵尸企业”基本出清,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重点行业产能利用率、产品结构、经济效益与节能减排等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保持在12个月左右的合理水平;银行机构不良贷款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企业综合经营成本较2015年降低10%左右;实现经济薄弱镇、村和贫困村全部“摘帽”,完成棚户区改造12万户,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南北差距明显缩小。
根据该《意见》,我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遵循四个“坚持”。一是坚持系统谋划与精准施策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去降补”工作总体部署,加强系统谋划和总体设计,做到情况清楚、目的明确、任务具体、责任清晰、措施精准。二是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使市场主体把精力放在技术研发、管理创新、优化重组等方面,实现涅槃重生。政府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完善配套政策,优化供给结构,促进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三是坚持优化存量与引导增量相结合。促使存量向中高端升级,加大落后过剩产能淘汰化解力度,积极融合传统优势产业,加快改造升级步伐,提高市场竞争力。围绕
“三个中心一个基地”建设引进增量,培育发展前景良好的中高端企业,进一步扶持壮大新兴产业,创造新供给。四是坚持供给侧改革与需求侧创新相结合。持续从供需两端推进结构性改革,破解供给与需求不匹配、不协调和不平衡问题。以扩大有效供给和品质提升满足新需求,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挖掘并创造消费需求,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