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力度  16-06-28     视频长度: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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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市工商局与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共同签署《关于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强化信用约束力度,扩大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范围,推动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

下一步,工商部门将依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税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因税收违法行为触犯刑事法律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当事人,由工商部门限制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经税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经税务部门提请,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当事人、D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工商部门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省市著名商标创建等方面予以参考,进行必要的限制或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