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市交警部门曝光了今年第11批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驾驶人名单。这次曝光的22名“酒司机”是近期李沧区查获的部分酒司机。其中“70后”酒司机成主力,多达9人,“80后”紧随其后为7人,4辆外地牌照汽车,青岛籍驾驶员有7人。
这22名酒司机分别是:王维东,鲁BB802T;孙书功,鲁BF6F89;王世溪,鲁QP5A66;王喜刚,鲁B1GS31;王舰,鲁BKY775;董克民,鲁BY6959;王保,鲁B3C617;徐家斌,鲁BV701P;庞明山,鲁BB802T;汪润,鲁BWE387;陈新建,鲁BW11F1;宋军杰,鲁NA857X;刘现峰,鲁LNY551;刘炎超,鲁BK86U3;王庆楠,鲁BJE032;张士俊,鲁B5UF15;宫荣,鲁B1UH98;宋洪军,鲁BP1M73;胡得合,鲁B3KV82;王晓鹏,鲁B5NU66;范明阳,鲁B3MK80;田胜飞,沪C659Z3。这22人均属于饮酒驾驶,将面临罚款1000元,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今天,市交警部门还公布了三起典型的酒后驾驶案例。
5月3日下午两点四十分左右,李沧交警大队李沙路中队3名民警在黑龙江中路执勤时,发现一辆鲁BUN699的黑色雅阁轿车突然停车,驾驶人姜某某满身酒气。在被交警问及是否喝酒时,姜某某称自己尿急,随后朝身后撒腿就跑,跑出几十米后,一头撞进了从反方向包抄过来的民警怀中。经检测,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63毫克,属于饮酒驾驶,将面临罚款1000元、暂扣驾证6个月、记满12分的处罚。
5月3日晚11点半左右,李村中队交警在金水路与巨峰路路口设岗夜查,范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B3MK80的灰色面包车沿九水路自东向西行驶至夜查点时,被交警拦下,范某某身上有一股非常重的酒气,经检测,其每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6.8毫克,离80mg/100ml的醉驾标准仅一步之遥。范某某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满12分、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的严厉处罚。
5月1日晚9点左右,一辆黑色轿车沿东海西路东向西右转至太平角六路夜查点,发现前方有民警正在查车,车速立即慢了下来,这一举动引起了交警的注意,驾驶员摇下车窗后,民警发现是个女司机,副驾驶座上还有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人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原来,驾驶人刘某某当天晚上在东部某酒店参加家庭聚会时喝了一些酒,考虑到家就住在附近,认为自己慢些开不会有事,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带着三四岁的孩子开车回家。刘某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交警部门表示,进入夏季,喝酒开车行为将会呈上升趋势,交警部门将始终对酒驾保持零容忍,继续严查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还是要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