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晓平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6年4月28日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因年龄原因,接受李晓平辞去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