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号,新版的《行政诉讼法》开始在全国实施,行政案件在立案、受理及审理方面均出现了不同于以往的新变化。在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年来,全市法院坚持“有案必立 有诉必立”,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691件,同比是上升71.5%。今天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5年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此次通报的十大典型案例分别为,某食品公司诉某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刘某诉某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案;袁某诉某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案;某机械施工公司诉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某钢材公司诉某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孙某诉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案;李某诉某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收取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案;某环保设备公司诉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检行政处罚案;某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执行某公司行政处理决定案以及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执行某大药房行政处罚案。
在这些案例中,不乏“民告官”胜诉的案例。其中一起袁某诉某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案颇具代表性。2014年5月15号,原告向被告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关于某村377号房屋及宅基地的相关信息。12月23号,被告告知原告所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原告不服,提出上诉。一审法院认为,原告应当举证证明该类信息是存在的,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再次提出上诉。
徐庭长介绍,在2015年,像这类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大幅增长,也成为行政诉讼审判的焦点问题。
据了解,在2015年已审结的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251件,败诉率为8.6%,较2014年增长近一倍,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