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脸小,有那脸大的。接下来要说的这位脸就特别大,大街上,当街抢人,什么来头啊。来看今天的热点关注。“师妹们请注意,我今晚差点被一名不认识的陌生男子,强行拖拽上车”。这是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大四女生小谢在朋友圈发的帖子。小谢说,22号晚上11点多,自己独自一人走在回学校的路上,遭遇一辆白色小车尾随,在并排前行300米后,一名陌生男子从车上下来,要求“一起吃夜宵”,拉着小谢就走。
小谢一边挣扎,一边向路人求助,恰好路过的四位师妹伸出了援手,将小谢护送回了宿舍。事情曝光后,迅速引发关注,很快,就有网友根据小谢提供的车牌号,人肉出了这名陌生男子身份,是黄圃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何某。对此,何某向警方交代,事发当晚,他误将路过的小谢看成了一位认识的朋友,于是上前打招呼,并拉了小谢的手,发现认错人后马上离开了。
我就奇怪了,何某说“误将路过的小谢,看成了一位认识的朋友,于是上前打招呼并拉了小谢的手,发现认错人后马上离开”。而女生却说,“差点被一名不认识的陌生男人强行拖拽上车,多亏了4个小师妹见义勇为,才能逃过此劫”,帖子中不仅讲述了自己被尾随的具体经过,还曝光了尾随者驾驶的车辆号牌。我们按照正常人的逻辑判断,何某说自己认错了人,这是在说谎。尾随了人家那么久,还会认错?你这得喝了多少啊?
退一步来说,就算是认识的女性朋友,首先应该停下车来打声招呼吧?发现认错了人,虽然挺尴尬,但说声对不起就是了,怎么还能去强行拖拽?这显然不合常理啊。从女学生第二天报案的情况来看,在当天晚上发生拖拽事件后,这名官员显然没有向对方做出善意的道歉和合理的解释,而是马上离开了现场。如果真像何某所说的,自己是认错了人,那就应该堂堂正正地,给对方一个解释,“马上离开现场”给人的感觉,更像是心虚落荒而逃,难免会引发舆论的质疑。难不成,这名官员从一开始就是在说谎?或者说,他压根就是想搭讪年轻女学生?
警方在接报后,迅速找到涉事男子何某,展开了调查。何某也对自己的不当行为,向小谢道歉,请求谅解。摊上这么大的事儿,一句“认错人”就想撇清关系了?我倒想问问,究竟是什么样的“朋友”,关系能好到对方一边高喊不认识,一边挣脱,还要硬把人家往车上拉的程度?这就好比一个小偷,把手伸进别人口袋里被发现了,小偷交代说,是自己认错口袋了,这种行为是不是在行窃?这就好比,一个人贩子被抓到后,对警察交代,说是自己认错了人,以为是自己的孩子,这种行为是不是在犯罪?
这件事儿,很容易让人想起前一阵,发生在北京和颐酒店里的事情,这名纪委书记拖曳女大学生的行为,和陌生男子拖拽住宿女孩的行为,在性质上是一样的,都涉嫌违法犯罪。身为一名党员干部、镇纪委书记,竟然干出了这么不可思议的事儿,说好的洁身自好呢?
不过这次还是要给中山的相关部门点赞,没有遮遮掩掩,没有回避姓名,没有回避基本事实。女孩的遭遇一经曝光,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的官微,及时发布了消息,证实了何某的身份。随后,中山市纪委也迅速成立了调查组介入调查。
目前的最新消息是,鉴于何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当地公安局于对何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何某开除党籍处分,行政级别降为科员。最后,对于这名“认错人”的纪委书记,我只想说两个字:呵呵。如果视力不好,我劝你赶紧配副眼镜,否则下一次再闹出什么误会来,那可真是说什么都不管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