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管理旧法废止 对岛城影响不大  16-03-22     视频长度: 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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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住建部、公安部发布《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施行18年的98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宣告废止。消息一出,出租车改革再次引发了各方的关注。

据了解,《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从1998年2月施行,由当时的建设部和公安部共同出台。

2008年交通运输部成立后,出租车行业管理被划入了交通运输部, 2015年交通运输部施行《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由此“住建版”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被取代,成为“僵尸办法”。而且,长期以来,青岛出租车行业依据的是《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以及《山东省道路交通条例》,并未将《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作为日常管理的条例,对于岛城出租车市场来说,这个管理办法的废止,影响微乎其微。真正让出租车从业人员关注的,是即将出台实施的出租车改革和网络预约车的管理办法。

长期以来,出租车存在打车难,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而新近兴起的网约车,则在合法性、安全性方面遭到质疑,改革势在必行。但是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无论是出租车还是网约车,最重要的还是要让大伙出行更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