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楼市频频传来利好。继契税、营业税双调和首套房的认定由“市”变成区和县之后。从5月1号起,我市又将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以及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有关政策,新政会有哪些变化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新政规定,公积金二次贷款的申请时间,将由原先结清5年后申请缩短为2年。其中,新建住房二次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原先60万元调整为50万元、二手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30万元;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范围也进一步扩大。
新政还调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将首次和二次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由原先的40%和60%,统一下调至30%。
此外,新政还调整了我市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有关政策。凡是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对于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实际交纳的房租;租住本市其他住房的,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超过6000元。职工租赁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