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积惹争议 承租人起诉房东  16-03-19     视频长度: 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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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市民王女士在同福路妇女儿童医院对面租了家网点房,本想安安稳稳做生意,可租了才一年,这生意不仅没做好,还惹出一堆麻烦事儿,这是怎么回事儿呢?

2015年1月,王女士和家人想做点生意,经过比较,选中了位于同福路25号上的一家正在转租的网点房。

几番打听,王女士找到了出租人徐先生。经过协商,2015年3月1号,徐先生以每年84万元的价格将这家网点房,租让给王女士,房租半年一付,合同约定租期五年,房屋面积为667平方米。

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王女士找到了徐先生,但是对方给出的说法,让她不能接受。

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2015年8月,王女士就把徐先生起诉到了市北区人民法院。因为双方对房屋面积持有争议,目前法院正在寻找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而事情到了今年三月份还没有解决,此时房屋一年的合同已经到期,但王女士只交了半年房租。

不过出租人徐先生还是觉得王女士违约,所以便已未交纳房租为由,在3月5号停了王女士商铺的电。

事情是否真如王女士所说的那样呢?随后,记者找到了出租人徐先生,不过徐先生拒绝接受采访,只是表示,他租给王女士的网点房面积就是667平方米,并不存在王女士所说的误差。

既然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希望双方都能按照法院的裁决来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