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直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青岛市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办法》,经市委同意,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决定对9个市直单位开展巡视巡查。
这9个单位分别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粮食局。
此次巡视巡查的时间为3月中旬至5月中旬,巡视巡查组对巡视巡查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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