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日出台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商业综合保险政策,在全国首创由政府与机构共同为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购买商业综合保险的新模式。根据政策,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服务机构,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购买商业综合保险的,由注册地财政部门按保险缴费的50%、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