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办法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追责  16-02-05     视频长度: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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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日前出台并施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办法》共分四章二十五条,对相关违法行为界定、责任主体、责任归属和处罚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有触犯,将按照相关条例,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