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环境空气质量实现了年度改善目标。
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统计结果显示,去年,岛城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93天,比上年增加31天;优良率为80.3%,同比上升8.5个百分点。市区空气中主要指标值:PM2.5年均值51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值9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值2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33微克/立方米。与2014年相比,PM2.5降低13.6%,超额完成年度改善5%的工作目标;PM10降低12.1%,二氧化硫降低24.3%,二氧化氮降低23.3%,四项污染物均为近三年来最低水平。
2015年,我市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燃煤污染控制,扬尘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业、服务业及港口物流业废气治理力度。市区全年空气质量实现了总体持续改善。
2016年,我市将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大力推进清洁能源供热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探索开展社区居民燃煤污染治理;实施《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提高道路机械化保洁覆盖范围和频次;推广新能源汽车,车用燃油全面升级到国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