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即墨市名门世家小区的王女士,最近很闹心,自己家里的暖气管道漏了,不仅把自己家淹了,连邻居也跟着受了牵连。
上午,记者来到即墨市名门世家小区,22号楼2单元301户,王女士的家里已经乱了套。客厅阳台旁的地面被挖开,白色管道裸露了出来。王女士说,这场水灾是20号晚上六点多发起来的,当时自己还在外面,接到了邻居打来的电话。
漏出来的都是热水,王女士当即判断,是暖气管出了问题,赶紧打电话找供热公司,抢修人员来,关闭了总阀,这才止住漏水。左邻右舍一起帮忙,直到晚上九点多,才把屋里的水清理干净。
王女士说,小区的房子是04年交付的,不过自己一直没有搬进来,去年才装修完,十一月份入住,当年没有供暖,也就是说,今年是第一次供暖,就出了问题。
如今,自家的损失无人问津,还要承担邻居家一万多元的赔偿金,这让王女士感觉很棘手。毕竟,家里是第一年供暖,管道没理由出问题。记者和王女士一起找到了小区物业。
物业这边得不到答案,记者和王女士又来到了小区的供热公司,青岛热立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房屋的室内设施都属于住户自己,热力公司只负责管道井以外的设备。至于规定里两个供暖季的质保期是由开发商负责的。有了正主儿就好办,记者按照开发商永信置业的注册地址,找到了即墨市岙兰路422号。
明明注册信息上写的是岙兰路422号,可如今这里已经挂着另一家置业公司的牌子,门卫一口咬定这里没有永信的工作人员。幸运的是,经过多方打听,记者终于联络上了永信置业的工作人员。
没说几句,对方就挂断了电话。按照《供热条例规定》,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不得低于两个采暖季,虽说小区06年就开始供暖了,但王女士家却是第一年供暖。这两个采暖季,到底应该怎么理解?王女士家漏水产生的损失,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