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5-11-26     视频长度: 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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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近日印发实施《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进一步推动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该《规定》共6章,45条,主要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决策事项范围界定、程序设计、五个法定程序;明确了重大决策事项的含义和范围,并界定了不适用本规定的5个方面内容;细化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明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审议等各个环节的组织方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和结果运用;强化了决策执行的评估反馈,提出市政府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或社会组织,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提出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保障《规定》执行的严肃性。

同时,《规定》还明确了公众参与的方式方法,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