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这位,脸皮真够厚实的,拿着假的租赁合同,霸占着别人的房屋,你这是玩的哪一出啊?
上午九点半,市南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冒雨来到宁德路旺海花园小区九号楼二单元202户。
家里没有人,李法官联系上租客于某某的妻子,但是她并不是很配合。李法官告诉记者,这处房屋的产权原本属于翁某某拥有,但是翁某某欠了陈某200万元一直不还,法院便将这处房产进行强制拍卖。
2012年,房屋产权过到了陈某名下。不过,陈某并没有拿到房子的钥匙,因为里面还住着一名租客于某某。于某某说,是原房主将房子租给自己的。
经过笔迹鉴定,法官发现于某某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上面翁某某签字是伪造的,该合同系无效合同。这下,租客于某某终于无话可说。
面对自己亲笔写下的保证书,于某某并不当回事,一直赖着不肯搬走。鸠占鹊巢,法官不会再给你机会了,五分钟后,法官再次拨打了于某某妻子的电话。
由于租客装的是超C级锁,开锁师傅用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才将房门打开。
只见房屋内的生活物品一应俱全,看来,于某某压根就没打算搬家啊。
将房屋里的物品清点完毕后,法院直接将房子查封,房里的东西搬走之后,便会将房子归还它真正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