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讨工资遭拒 字据到底是否“伪造”  15-09-30     视频长度: 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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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宁来青打工的赵女士给《今日》打来热线,说自己之前在即墨市一家饭店打工,现在离职了,但是有40多天的工钱,饭店却迟迟不给开,这是怎么回事呢?

55岁的赵女士,老家在济宁,一家人靠种地维持生计,去年九月份,为了挣钱补贴家用,她来到即墨市泰山一路的一家酒店做保洁工作,谈好的工资是每月2200块钱。

尽管工作比较辛苦,但是工资一直都按时发放,赵女士就安心在这家酒店打工。哪成想,天有不测风云,今年7月份,济宁老家的丈夫打来电话,说他弟弟干活时不慎摔伤,生命垂危,让她赶紧回家一趟,听到消息,赵女士赶紧去找经理请假。

赵女士说,她要办离职,经理说可以,但是让她一个月以后才能走,不然就不给发上个月工资。

赵女士说,弟弟摔伤后半身不遂,正是急需用钱的时候。8月12号,看到弟弟病情稳定了,想到自己还有40多天,将近3000多元的工资没结清,赵女士就又回到酒店,可酒店却是翻脸不认人。

面对记者,酒店负责人张先生他拿出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赵女士与酒店劳动关系终止,工资也已经结清,上面留有赵女士的名字,并按着手印,但是并没有写明时间。

这个突然出现的字条,让赵女士有些摸不着头脑。她说,自己不会写字,也从来就没见过这个字条。

酒店负责人说,当时与赵女士结算工资的是酒店会计,具体工资多少他也不清楚,所有事情都是酒店会计处理的,记者提出要找会计求证,但是遭到这名负责人的拒绝。

双方各执一词,究竟谁在说谎,一时难以确定,对此,即墨市劳动监察大队表示,由于赵女士已经超过了50周岁的女性法定退休年龄,不在劳动合同法保护范围之内,而且她跟酒店也没有签订相关合同,所以双方只能通过法律途径,验证字条真伪,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