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我们封面曾经关注过安徽淮南女大学生自称扶老人被讹事件。9月21号,事件历经多次反复,终于尘埃落定。经多方缜密调查,当地警方最终认定,事件属于交通事故,骑车女大学生承担主要责任,老人承担次要责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还要从9月8日晚的一则微博说起。当晚21时左右,一个名叫袁大宸的网友通过手机发布了一条微博,说自己是淮南师范学院大三学生,当天早晨因扶起了一个摔倒的老人后,反而遭到诬陷,由于现场没有视频监控,希望路过的目击者能为自己作证。微博发出后,很快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短时间内就有5万多次转发,2万余条评论,不少网友表示了对袁大宸的支持。9月10日,一个名叫任梵僮的网友在自己的新浪微博上发表长微博称,自己是安徽淮南大学生扶老人事件的目击者,同时发布的还有一组据称是事发现场的照片。微博中任梵僮表示,自己看到了当时事发的全过程,老人并非由袁同学撞倒。
随后,淮南师范学院对此事进行通报称:9月8日上午,淮南师范学院女学生袁同学向学校反映,她在校外公路非机动车道上,发现一位躺在地上的老人并主动扶起,与闻讯赶来的家属一起拨打了120,并陪同家属将老人送往医院。到达医院后,老人家属认为是袁同学撞了老人。袁同学认为,自己本来是做好事,反而被冤枉,由此才向学校报告此事。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在淮南市东方医院住院部见到了受伤的桂庆英老人。经过家人允许,记者利用她醒来的间隙,与老人进行了简短的交流。老人对当时的情况又是如何描述的呢?
老人的小女儿表示,作为家属,她们连日来承受了来自网络和舆论的很大压力,对于网友的说法,也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孟女士告诉记者,母亲受伤住院后,仅五天就花费了4000多元,由于骨折严重,下一步还要进行手术治疗。
孟女士同时告诉记者,老人住院后,袁同学曾托人送来过两千元钱,而对于网上传的“碰瓷讹诈”说法,孟女士予以否认。
作为老人的家属,孟女士希望尽快还原真相,并且也在寻找现场目击者。此后,随着多位自称能够证明大学生撞伤老人的目击者出现,事情的真相变得扑所迷离。
在事发后近半个月的时间里,事发地淮南龙泉派出所进行了多方走访,证实袁某骑车经过老人时,相互有接触,遂移交交警田家庵二大队处理,经交警田家庵二大队调查,认定这属于一起交通事故。大学生袁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老人桂某承担次要责任。
9月21日,交警田家庵二大队分别向该起事故的双方当事人袁某和桂某某下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或一方对事故认定有异议,可自本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今天下午,女大学生在微博发文,连发三问:我错了吗?并称,对于警方调查结果,她已经申请复核。看到这里其实我们心中也有一个疑惑,事发地的道路两边是没有监控摄像头的也就是说,警方得出袁同学撞倒老人这个结论的依据是什么,这个问题仍然是个争论题。现在淮南警方还没有对此进行回应,所以这个问号,还是问号。像这种监控视频,这样的直接证据缺失的情况下,警方该如何来调查取证。判定事故责任应该有哪些方面的依据,我们来听听专家的解释。
责任的认定是需要有依据的,而依据也需要双方的责任人完全知情,既然这个认定后的责任是明确的,那么区分责任的依据也应该是明确的。在一个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当中。给出责任认定的依据,才能让事件更加的透明。
这起事件暂时靠一段落,然而,有关“扶老人”事件却仍在上演。19日下午17时许,河南省郑州市的街头又发生了一起老人摔倒事件。因为脸上流了血,过往的人们看到后,大多不敢轻易靠近。
据目击者称,老人跌倒后,过路者大都在拍照,在最紧要的时刻并无人主动扶起老人。
老人摔倒扶还是不扶?这本是个最基本的道德常识。而如今居然成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大问题,并且难倒了多数人。从早年的南京“彭宇案”、天津“许云鹤案”,至今在我国各地上演了多起类似事件,每一次的发生都会引来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何创造一种让民众安心“扶老人”的法律制度或社会规范,应该引起我们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