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侧翻 大批村民集体哄抢  15-08-28     视频长度: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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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要花点时间说说哄抢,其实这个话题让人觉得害臊。最近哄抢的事件频繁见诸媒体,抢的都是些什么东西呢?抢小鸡、抢梨子,抢一些要销毁的假冒伪劣产品,甚至还有抢原油的,警察去了现场,制止了,还不管用。如此不成体统,让人叹气的同时,又觉得太费解了。前几天在河南,一辆满载着20吨苹果的货车侧翻后,被一哄而抢,先来看一个短片。

哄抢是违法的,这还需要再多说吗?无论是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里面都有章可循,既然有法,为什么刚才那些人参与哄抢起来还是表现出那么的无所顾忌呢?这个非理性、失态的行为,源头到底在哪?其实在刑法当中专门有一条聚众哄抢罪,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看得出来,刑法当中对哄抢事件中的带头大哥的处罚是最重的,刑法为什么要做这样的规定,率先实施哄抢行为的人,对于这种事件的走向,是不是客观上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呢?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个例子。

刚才这两条新闻,都是钱在路上被吹散,但因为带头捡钱的那个人做出的决定完全不同,两件事就有了截然相反的发展轨迹,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首先参与者的行为示范,是否会对后来者的行为产生影响呢?我们来听听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顾俊的观点。

其实很多参与哄抢的人,都抱有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治理“中国式哄抢”,不能仅靠个人自律,需要司法部门加大惩处力度,不能只见哄抢不见处罚,只有给哄抢者以处罚,才能给受害者以公道。只有依法严惩,才能终结“中国式哄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