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9月1号起,我市市内三区城市供水价格将实施价格改革,建立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适当上调供水价格。
调整后,现行的居民、船舶、基建、旅馆饭店、其它单位和特种用水六类水价合并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水价。
居民用水综合水价由现行每立方米2.5元调整为按三档分阶梯计价。居民年用水量不超过144立方米,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5元;居民年用水量在144-204立方米之间部分,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4.65元;居民年用水量超过204立方米部分,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8元。居民每户按4人口计,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年水量基数增加36立方米。非居民综合水价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5.25元。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用水等特种用水综合水价调整为每立方米17.25元。污水处理费由现行每立方米0.7元调整为1元。
市内三区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家庭生活用水补贴由每年54元提高至每年136.8元。部队、学校、托幼、社会福利场所、社区服务设施以及尚未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不实施阶梯水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