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获批国家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15-08-19     视频长度: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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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青岛市等11个城市率先开展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积累经验、作出示范。

11个获批城市中,青岛是唯一一个以市为主体申报试点的地区,是计划单列市中唯一入选城市。

我市将结合自身实际,加快落实《青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八项任务。包括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完善信用建设规章制度体系,全面落实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制度,搭建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强化社会信用监管,在金融征信、工程建设、合同履约等方面大力推行9项信用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在各行各业全面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通过开展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我市信用法规制度将逐步完善,互联共享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搭建完毕,信用监管机制和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将更加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