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中介买二手房  数千元评估费引质疑  15-08-08     视频长度: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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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封面我们来关注房产评估费。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买房人都在办理贷款环节支付过一笔动辄几千元的“评估费”。其实早在2006年,原建设部、央行、银监会就曾联合发文,房产评估原则上由商业银行委托并承担评估费用。然而在现实中,向贷款者转嫁评估费、指定评估公司、评估费用打闷包、走过场,却成为二手房买卖的“潜规则”。那么,评估费到底进了谁的口袋?潜规则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利益链?来看记者的调查。

今年4月,上海白领小郑通过中介,在江苏昆山花桥镇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总价约为77万元。她告诉记者,自己平日里都在上海工作,为了图方便,她把买房的事情“一条龙”全权委托给中介办理。不过,在与中介核对费用时,一笔价值3730元的评估费,引起了她的怀疑。

所谓评估,简单地说,就是银行在审核贷款时,对购房者抵押的房屋价值进行的评估,由第三方机构来执行。而根据有关部门出台的《房地产估价规范》,估价人员必须上门踏勘、测算、初审、复核、出报告,还要求现场拍照记录。然而,让小郑感到蹊跷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不但没有评估机构上门服务,甚至连估价人员、评估报告也全无踪影。

最终,小郑收到一张标有“预收评估费”字样的收据,没有正规发票。记者随后致电小郑的贷款银行,建设银行昆山分行。工作人员表示,评估费都是购房人承担的,费用大约为房价的千分之五,不过这笔费用由评估公司收取,与银行没有关系。

小郑的遭遇并非个案。采访中,多位贷款人告诉记者,所谓的“评估”大多就是花钱拿报告、走个过场而已。而担心房价上涨、房贷被卡,他们往往选择交钱了事。那么,被银行撇得干干净净的评估费,真的与他们没有关系吗?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小郑支付的这笔评估费,早在2006年,就已被多部门叫停。根据原建设部、央行、银监会《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房地产抵押估价原则上由商业银行委托”,依据谁委托谁付费原则,商业银行应当承担二手房评估费用。然后记者调查发现,在温州、济南、昆明、合肥等多个城市,购房者被收取房产评估费仍是普遍现象,收费标准则为房价的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五不等。

那么,是谁瓜分了房产评估费这块“蛋糕”呢?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部分商业银行与评估机构存在“捆绑式”的暧昧关系。在要求贷款人进行房产评估时,多数银行都有指定的合作评估机构,消费者只能在三至五家合作机构中“随机”选取。

一位长期从事银行信贷业务的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评估费之所以能在多方叫停的背景下,依然被无情得转嫁给消费者,这背后隐藏着一条复杂的利益链。以一单评估费为三万元的对公贷款业务为例,一位内部人士给记者讲述了其中的“利益分配规则”。

他坦言,房产评估的核心目的是帮助银行控制风险。但在一个交易活跃的二手房市场,通过历史交易数据和行业研判,完全可以了解市场的真实状况。很多中介机构都会向银行免费提供城市不同地块的平均成交价,因此,没有必要强行要求每一位购房者都出具评估报告。

记者调查还发现,房产中介与评估机构的“勾连”,也是这个利益链里面的重要一环。

事实上,尽管农业银行、兴业银行等部分银行已经取消向购房者收取贷款评估费,但是,一些中介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以办理银行贷款为名,仍然将收取评估费作为生财之道。

上海市民杨女士就曾遭遇类似的黑幕。今年春节前,她买下了一套位于上海宝山区的二手房,总价175万。然而,刚刚完成过户没几天,她就接到中介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需要支付一笔近2000元的评估费,银行才能放贷。不过,有名无实的评估过程也让杨女士起了疑心。

记者陪同杨女士来到这家中介门店暗访。业务人员反复强调,评估费是银行贷款环节需要的,收多少钱,与中介无关。

事实果真如此吗?记者随后向银行女士的贷款银行兴业银行求证。这位贷款经理给出的说法与中介恰恰相反。

很显然,杨女士的这笔评估费其实是落入了中介机构的腰包。在法律界人士看来,部分中介和银行利用优势地位,以任何形势变相收取、转嫁评估费的行为,是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有的甚至已经构成了欺诈。

编后在利益驱动下,评估费早已背离了本来的价值,而沦为房产中介、评估机构和部分银行等各方的敛财工具。面对评估收费乱象,我们期待监管的进一步加强和细化,这样才能有效保障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