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市编委办了解到,经过部门自查、集中审核、合法性审查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等程序,我市已全面完成市级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51个部门(单位)共确定责任清单事项1101项。
据介绍,编制市级部门责任清单的范围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市委工作机构序列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共涉及51个部门和单位。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中,市编委办会同有关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坚持民生导向,广泛听取意见,共确定主要职责392项,确定部门职责边界46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476项,公共服务事项187项,合计1101项。
下一步,市编委办将在做好清单动态调整的基础上,推动放权、监管、服务协同推进,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