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年前,一名不满17岁的小伙子,穿起交警制服出现在沧口,在马路一线指挥交通。43年后的2015年7月24号,当初的小伙子迎来了60岁生日,这也意味着,他的交警生涯将画上句号。在职业生涯的最后一天,他依然身穿交警制服,站在当初执勤的马路上。他,就是李沧区交警大队的交警招继敏。43年来,招继敏慢慢变老,交警职业和城市面貌却不断更新,在他执勤的43年里,他都经历了哪些变化呢?
上午9点,四流中路中队交警招继敏,正在振华路与四流中路路口执勤,在这个车来车往的地带,招继敏一站就是43年。
1971年10月,还不到17岁的招继敏,是国棉七厂第二毛纺厂的一名工人。当时,政府开始补充新的交警力量,从国营单位抽调人选,工作表现突出的招继敏,被当时的青岛市交警大队“一眼相中”。
来到当时的沧口县后,招继敏被安排在振华路与重庆路、振华路与四流中路路口执勤,从穿上警服那天起,无论风吹日晒、严寒酷暑,每天都要站岗七个半小时。
招继敏说,和现在的车水马龙不同,上世纪70年代初,沧口辖区东至仰口、王哥庄,西至棘洪滩、河套,这么大一片,机动车只有500辆左右。当年的每一辆车,只要是沧口的车号,招继敏都能认出司机是谁,来自哪个单位。
车虽不多,但道路上的违章和事故却不少,不过这些的主角,多是自行车、马车和拖拉机。
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青岛发展速度突飞猛进,工厂不断增加,狭窄的城市道路难以满足日益增大的运输压力,招继敏回忆,光是自己所站岗的重庆路,就被拓宽了四次。
招继敏说,1988年以前,我国没有交通法规,有的只是交通规则。交警并不算是严格意义上的执法人员,加上职业缺乏技术含量,他们每月的收入,甚至只有工人的一半。
1988年12月1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时至今日,更多的交通规则被纳入法律法规,人们对交警职业的认知也有了新的变化。
时光荏苒,43年来,招继敏陆续换过5套交警制服,每一套都陪伴他度过了无数日日夜夜,经历风风雨雨。对于招继敏来说,这些制服是交警身份的象征,更代表了自己对这份职业的执着与自豪。
43年的交警生涯,招继敏见证了青岛李沧区的交通道路变化,见证了交警法规的完善,见证了交警职业地位的提升。他说,虽然打算退休以后,好好陪陪自己3岁的孙子,享一享天伦之乐,但不管今后做什么,他都会时刻谨记,自己曾是一名交警,是一名人民警察,这份自豪感,他将永远铭记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