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号上午,长春的郭先生遇到了一件蹊跷事儿,正常走路呢,突然被陌生人绊了一脚,结果却赔了对方三百块钱。这是咋回事呢?
11号上午九点多,郭先生步行前往南广场,着急给老母亲卖药,他步履匆匆,就在这时,脚下突然被人绊了一下,险些摔个跟头,俗话说,锅没有碰不到勺的,走路相撞在所难免,看对方没啥事儿,郭先生也就没在意,继续往前走。不过,这事儿可没完。
拦住郭先生的是一位60多岁的老汉,身材健硕。郭先生心里嘀咕,踢了我的脚,咋还让我道歉?虽然不乐意,但着急去买药,郭先生不想多纠缠,向对方赔了礼道了歉。心想,这事儿吃点亏,也就过去了。可对方显然不这么想。
完了,看来郭先生是碰到硬茬子了。郭先生心想,我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本打算再次向对方赔礼道歉。可这时,对方提出了要求。
见郭先生兜里有五百块钱,两人变了卦,这事,可不是一盒烟能打发了的。
拿出了三百块钱,这事儿总算和解了,郭先生说,由于两人的纠缠,加上当时着急给母亲买药,所以并没有立即报警。
下次碰上这事,一定得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