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15-06-25     视频长度: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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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日前下发通知,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提出要求。

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排查和整改单位,建立交通事故隐患动态分析机制。

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源头管理:重点抓好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等7类车辆的源头监管。健全驾驶人违法记录黑名单制度,研究探索将驾驶员违法情况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7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应用。

落实车辆所属单位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车辆所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检查中发现隐患的督促整改、及时处理。车辆所属单位要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负责拟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等工作。

同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健全公益宣传工作机制、深化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为文明行车、减少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