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3·21”案二审 征地补偿引纠纷致一死三伤  15-06-18     视频长度: 0:3:29

您当前的位置 :青岛网络电视台 > 栏目 > 今日 正文
  
滚动

今天上午9点钟,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青岛市中院普东法庭第八审判庭,对“3·21”平度纵火案进行了二次开庭审理。

2014年3月,平度市凤台街道杜家疃村部分村民,因对村土地增值收益款分配不满,在位于该村南,开元御景房地产项目施工工地南侧,搭建帐篷,由多名村民昼夜轮流看守,以阻止施工。由于多次劝阻村民无果,村委会主任杜群山,与平度市经济开发区吴家疃村村委会主任崔连国共谋,企图恐吓村民。随后,在崔连国的搭线下,杜群山与被告王月福取得联系,并在3月21号凌晨,由王月福安排李青等人,用汽油点燃了村民搭建的帐篷。

帐篷起火后,帐篷内值守的村民虽然被惊醒,但还是有一人没能逃出火海,最终造成了一死三伤的恶劣后果。在一审判决中,王月福因供认,策划整个纵火事件被判处死刑。而在今天上午的二次审判中,王月福却对自己在一审中的部分供词,进行了翻供。

王月福称,在一审时,自己曾供认纵火一事完全是由自己策划,但事实上,崔连国不但参与了此事的策划,还向自己提供了一个熟人的汽修厂,纵火案所使用的汽油,都是来自那个汽修厂。

3月19日一审宣判中,被告王月福,被当庭判处死刑。在二审中,王月福称,从策划恐吓村民到纵火,自己都只是崔连国手里的一枚棋子。而纵火现场,他也没有亲自动手。一审的量刑,对他来说实在是太重了。由于7名被告对一审判决,提出了集体上诉,所以二审,将对他们一一进行重新审判。那么到目前为止,审判仍在继续(正常审判时间应为一天半),而法庭将会择日,对该案进行二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