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单拍砖:赠“不作为”锦旗被就该抓吗?  15-06-16     视频长度: 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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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一些农民工与当地建筑公司产生了劳动纠纷,对方不仅拒付工资,还打伤了其中的3个人。对此,平顶山公安部门却迟迟不予立案。上个月,在向多个政府部门求助无果后,这群农民工再次拿着材料上访,同时给当地的劳动部门、治安部门各送了一面“最不作为”的锦旗。

接下来的一幕亮了,市公安局不但没收了锦旗,还将其中4个人,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给予行政拘留。理由是,这些农民工在政府门口放鞭炮,后来又到市公安局门口“敲打铁盆,拿着喇叭喊”,严重影响了信访办的工作秩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扰乱单位秩序”罪。当地公安机关还表示,经调查,施工方不存在故意拖欠工资,双方的矛盾属于劳务债务纠纷,需要劳动部门介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局确实有行政拘留上访农民工的权力,可从媒体的报道来看,农民工这些举动,实属无奈之举。拿不到工资,讨薪还被打,搁谁谁不着急?挨打了,到公安机关报案,也是人之常情。当然,反映的手段有些欠妥,但作为治安管理部门,为什么农民工被打了不立案,放几声鞭炮就给拘了?即便有不立案的理由,是不是也得有人出面和上访的一方,好好解释一下,这才是政府部门该有的“作为”。

网友@烽火无敌:该作为的时候不作为,现在倒好,对农民工一抓了之,却又是“作为”得过分!

@冷面:我只想问一下,有多少农民工懂法?血汗钱拿不到换谁都会着急。在他们看来,遇到了事情就该找警察,他们怎么知道自己讨薪去找哪个部门?作为执法部门,应该体谅一下他们的艰辛。

说起来,政府收到的“不作为奖”锦旗,不止这一面了。比方说,2012年2月,陕西市民元某将一面“徇私枉法不作为”的锦旗,送给了兴平市公安局。起因是,元某在驾车上班途中,与一名大巴车司机发生冲突,并被打伤,后来经过警方协调,大巴司机赔付了医疗费,但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所以元某一怒之下,送上了锦旗。送旗后,兴平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对事件进行了彻查,还向元某反馈了处理结果。

再比方说,2013年7月份,海南市民周先生一直未能入住9年前购买的商品房,于是他把一面“政府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锦旗送到了三亚住建局,并被该局工作人员收下。

最有意思的是,要数那些看到锦旗就收的部门。2011年8月,沈阳一名市民,在当地一家大型超市购买到了假冒伪劣食品,由于在举报后迟迟得不到工商所的回复,就向工商所赠送了一面“不作为”的锦旗,结果所长没有看清锦旗上的“不”字,以为是消费者来感谢的,竟然“笑纳”了锦旗。

不管解不解决问题,被送锦旗的单位都是虚心笑纳了,毕竟是工作中存在漏洞,有问题。同样,河南被拘的农民工,送出不作为锦旗,也是因为警方处理问题的方式不尽如人意。哪怕现在是出于不理性上访才拘留当事人的,但老百姓看起来总觉得是昂,你们小心眼,被送个锦旗就翻脸了。而被关的农民工也不服处罚,拘留期满释放后,他们起诉了当地警方。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遇到纠纷一定要冷静,政府不是万能的,这样一个行政机构,在解决问题的过程里,需要调查、了解、核实、处理,寻求帮助要有耐心,要合法,不要缠访、滥访。第二,创意维权这种事儿,干好了是创意,干不好就是祸,度千万得把握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