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消息,安徽教育厅已经核实,考试当天播放系统确实存在故障,并向教育部申请,6月10号,就是明天下午,对1200多名考生的英语听力重新考试。到底行不行,还要等待教育部的批复。当然,这里面不仅有公平的问题,也有可操作性的问题。现在网上已经出了答案了,如果用同样的听力试卷重考,对已经完成考试的学生不公平,最合理也最合适的办法就是,重新出一份考卷。希望教育部能够尽快批复和设题,毕竟状况出在学校身上,考生们是无辜被坑的,拿自己的前程为别人的错误买单,确实很憋屈。
辽宁的这位大姨,也很憋屈,我明明是救了人,怎么就不给个见义勇为的称号呢?
去年5月24日,辽宁省辽阳市一栋居民楼内,六楼的一户人家突然冒出火苗,而在阳台上,一名9岁的男孩惊慌失措、失声痛哭,并从阳台往下爬。这时,58岁的何艳回家路过,看到这一幕后大声呼救,并和邻居拽起了被褥。孩子还是掉了下来,受到了电线和枣树的缓冲,砸到了何艳的腿上。孩子并没有大碍,反倒是何艳,腿上出现了四处骨折,被送进医院抢救,左小腿被植入钢板,之后被缝了28针。
何艳和被救的孩子,家里都很困难,医疗费咋办呢?听说获得“见义勇为”的称号,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助,何艳的儿子就提出了申请,但奇怪的是,区里拒绝了,他们表示孩子被救,属于群体参与的行为,大家的行为的确应该被表扬,但何艳是被孩子砸到的,不属于见义勇为,至于不符合哪条规定,对方并没有回复。
做好事受伤,不能流血又流泪吧。还记得2011年,杭州的市民吴菊萍,徒手接住了坠楼的女童,导致手臂粉碎性骨折。事后的一个月内,先后获得杭州市、乃至全国的各种荣誉称号,也获得了现金奖励。同样是做好事,不同地方的官方态度,差距咋就那么大呢?难道一个人救是见义勇为,两个人救反而不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