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明通小学踩踏事故一审判决:校长获刑2年  15-06-05     视频长度: 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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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6日,昆明市明通小学发生踩踏事故,致6人死亡。现场还有小学生被陆续送上救护车。据新华网消息,6月5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对昆明明通小学踩踏事故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审理认为,明通小学违反《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学生宿舍每室居住学生的规定,将普通居民住宅楼改变用途组织大量学生进行集中午休,形成楼道通行的事故隐患,违规立放于一楼楼道内的海绵垫倾倒后严重影响学生的实际通过需求,导致学生通过时发生叠加挤压,致使6名小学生死亡、35名小学生不同程度受伤的重大伤亡事故。盘龙区法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分别以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校长李岚有期徒刑2年,判处副校长杨霖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判处体育教师李鹏程有期徒刑1年。宣判后李岚、杨霖表示考虑后决定是否上诉,李鹏程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