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经济适用房 收费项目“雾里看花”?  15-05-25     视频长度: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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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家住即墨的王先生给《今日》打热线反映,去年6月,他在即墨市钱崮山一路附近买了套经济适用房,不过因为一项收费项目不清楚,眼瞅着都快一年了,还没签购房合同。这是怎么回事呢?

今年41岁的王先生,从部队转业后来即墨工作。因为之前一直在外面租房,所以,很想买个房子踏踏实实安顿下来。去年5月,他跟家人看好了即墨市钱崮山一路附近的经济适用房,经过申请,并符合条件后,以每平方米3600多元的价格买了下来。

王先生表示,小区从去年7月,就开始交房了,但因为没签合同,所以到现在也没拿到房屋钥匙。其实,开发商统一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既整齐划一,又方便省时,王先生并不反对。但让他不解的是,为什么交的是太阳能热水器的钱,但却不能在收费单据上明明白白的写出来。

中午十一点,记者跟王先生一起来到了众和城小区,一些正在装修的居民也表示,当初在售楼处确实有工作人员要求交太阳能热水器的费用。

那么,开发商究竟为什么不把收费明细写清楚呢?随后,记者跟王先生一起来到了售楼处。

对此律师表示,购房者与开放商之间签订的《认购协议》合法有效,开发商私自改变协议上的收费项目,另行向购房者收取其它费用,实际是一种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