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流域污染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从现在起到10月30日,在五个月时间里对全市所有河流、饮用水水源地及涉水排放企业、污水处理厂等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主要包括:断面不能稳定达标的工业废水排放源、生活污水排放源,省控河流,2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近岸海域沿线陆域排污源等。对排污超标或超总量的单位,一律限期整改、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