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通缉令2号嫌犯,潜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5月9日被遣返回国。李华波涉嫌贪污公款9400万元,2011年1月潜逃至新加坡。案件发生后,多部门组成工作组先后8次赴新加坡进行磋商。中方向新方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提供有力证据,由新方冻结了李华波涉案资产,对李实行了逮捕、起诉,以“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判处其15个月有期徒刑,并在李华波出狱当天将其遣返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