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云南来青工作的李女士给《今日》打来热线称,自己一年前在浮山后一小区里租了一套房子,现在租期到了,他们也打算搬走,可是房东却迟迟不将押金退退回来,这是为什么呢?
中午一点,李女士带记者来到了她所租住的房屋中。她说,现在屋里除了原有的家具和电器,其它已经收拾一空,搬到了买好的新房里。房东也在3号当天,对房屋进行了检查,却没完成交接。说到原因,李女士说,这还要从2014年7月份说起。
李女士说,租房合同里约定好的全套家电,租房期间的使用权应该不属于房东,所以拒绝了房东的要求。本以为事情过去了,没想到两个月后,一台老旧的电视机,成了他们再次争论的焦点。
李女士觉得,她与丈夫的生活,不止一次被房东打扰,不愉快的经历,让她不愿再与房东打交道。可是今年租房合同到期后,房屋的交接又出了问题。
李女士认为,电视机是正常老化,维修费用不该由自己承担。那么,事情真如李女士所说吗?随后,李女士的丈夫拨打了房东的电话。房东表示,押金迟迟不退,并不只有电视机的缘故,也包括其它家具和电器的维修费,但电视机确实令他很烦恼,并且李女士的态度也让他有疑问。
今天上午,李女士告诉记者,现在房东已经将押金退回,没有扣取500元的电视维修费。其实,租客和房东之间既然签订了租房合同,那么一切应该以合同为准,如果难以判定家具损坏是自然老化还是人为原因,也可以请家电维修人员进行判定。动气伤身,对谁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