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皓辞去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依照有关规定,李皓辞去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