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来了俩物业 互贴公告针锋相对  15-04-09     视频长度: 0:5:40

您当前的位置 :青岛网络电视台 > 栏目 > 今日 正文
  
滚动

最近,崂山区的溪谷美寓小区出现了一件蹊跷事,两家物业公司争着为小区服务,而且都声称对方是非法的。小区的业主们都快被整迷糊了,这到底哪一家才是正宗呢,这物业费到底是交给谁啊? 

记者看到,小区各个公告栏基本都贴满了这种针锋相对的公告,很多业主看了之后感觉一头雾水。

去年4月1号,心松竹物业公司在招投标中胜出,开始为小区服务,但今年4月1号,小区里突然出了状况。

这两天,不少业主也来问询心松竹物业公司是不是要撤走,公司工作人员干脆把他们与溪谷美寓小区业委会签的物业服务合同贴到了墙上,服务期限从2014年4月1号到2016年3月31号,共两年,底下有双方的印章和负责人签字。进入四月,心松竹物业公司开始收第一季度的物业费,但至今小区业主没有一个交的。但目前各项服务工作,还是照常进行。

心松竹物业公司还在服务期限之内工作着,新的物业公司为何就着急进入呢?记者随后在小区南区找到了惠德物业办公室。负责人也拿出了一份与溪谷美寓小区业委会签订的合同,上面写着惠德物业自今年4月1号开始为小区服务,期限为一年,双方印章和签字齐全。

业委会为什么要同时和两家物业公司签合同呢?原来,小区业委会去年11月份进行过改选,心松竹物业公司是和第一届业委会签的合同,服务期限未满,第二届业委会又和惠德物业签了合同。

据了解,两家物业公司没有发生直接冲突,但都向居委会和街道办反映了情况。中韩街道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不清楚该支持哪一方,建议双方协商或者走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表示,业委会成员尽管进行了更换,但是第一届业委会在任期内与物业公司签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之后的业委会也应该履行合同条款,如果提前终止物业公司的服务,业委会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物业公司服务不达标,业委会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形式进行投票表决,决定是否更换物业公司。